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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 修改
今读
shu1
大徐本反切
市朱切
小徐反切
船區反
段玉裁所分十七部
古音第4部
黄侃古音
定纽侯部
王力古音
禅纽侯部
字形
  • 藤花榭本正篆
  • 段注正篆
说解
《说文解字(附检字)》- 查看  修改

说文解字系传- 查看  修改

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- 查看 修改

死也。(凡漢詔云殊死者、皆謂死罪也。死罪者首身分離。故曰殊死。引伸為殊異。)从𣦵。朱聲。(市朱切。四部。)一曰𣃔也。(各本無此四字。依左傳釋文補。𣃔與死本無二義。許以字從𣦵。故以死為正義。凡物之𣃔為別一義。左傳曰。武城人塞其前。𣃔其後之木而弗殊。邾師過之。乃推而蹷之。史蘇秦列傳。刺蘇秦不死。殊而走。按弗殊者。謂不絕也。不死殊而走者、謂人雖未死。創巳決裂也。皆𣃔之說也。宣帝詔曰。骨肉之親。粲而不殊。凡言殊異、殊絕皆引伸之義。殳部曰。以杖殊人。謂隔遠敵仇不得近。亦是𣃔義。)漢令曰。蠻夷長有罪當殊之。(按殊之者、絕之也。所謂別異蠻夷。此舉漢令證𣃔義。而裴駰以來皆謂殊之為誅死。夫蠻夷有罪。非能必執而殺之也。而顧箸為令哉。今鍇本作當殊之市。多市字。此由張次立以鉉本改鍇本。誤以鉉本市朱切市字系殊之下。其可笑有如此者。)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- 修改

【朱一】即殺斷也。引申為(離)異。蠻夷長(如今土司)有罪當殊之。(殊即誅,殺也),殛亦殺也。

【朱二】尋常殺曰殊,法律殺人曰誅。漢令所謂「蠻夷長」猶今屬國土司,故有罪當殊。段說誤,誅乃討耳,服誅乃殺,殊亦然,殛亦然。

【錢一】一曰斷也。因斷而生「離」之義。漢令曰「蠻夷長有罪當殊之」,蠻夷長者,土司之屬,段注非。(言土司有罪則殺之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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