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𧖴
血理分衺行體中者。(理分猶分理。序曰。見鳥獸蹏迒之迹。知分理之可相別異。衺行體中、而大𠋫在寸口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為寸口也。)从𠂢。从血。(會意。不入血部者、重𠂢也。𠂢亦聲。莫獲切。
十六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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