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修
飾也。(巾部曰。飾者、㕞也。又部曰。㕞者、飾也。二篆為轉注。飾即今之拭字。拂拭之則發其光采。故引伸為文飾。女部曰。妝者、飾也。用飾引伸之義。此云修飾也者、合本義引伸義而兼舉之。不去其塵垢。不可謂之修。不加以縟采。不可謂之修。修之从彡者、洒㕞之也。藻繪之也。修者、治也。引伸為凡治之偁。匡衡曰。治性之道。必審己之所有餘。而強其所不足。)从彡。攸聲。(息流切。
三部
。經典多、假肉部之脩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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