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尸
陳也。(陳當作敶。攴部曰。敶、列也。小雅祈父傳曰。尸、陳也。按凡祭祀之尸訓主。郊特牲曰。尸、陳也。注曰。此尸神象。當從主訓之。言陳非也。玉裁謂。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陳之。而祭者因主之。二義實相因而生也。故許但言陳。至於在牀曰屍。其字从尸从死。別為一字。而經籍多借尸為之。)象臥之形。(臥下曰伏也。此字象首俯而曲背之形。式脂切。
十五部
。)凡尸之屬皆从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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