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皮
剥取獸革者謂之皮。(剝、裂也。謂使革與肉分裂也。云革者、析言則去毛曰革。統言則不別也。云者者、謂其人也。取獸革者謂之皮。皮、柀。柀、析也。見木部。因之所取謂之皮矣。引伸凡物之表皆曰皮。凡去物之表亦皆曰皮。戰國策言皮面抉眼王裦僮約言落桑皮椶、釋名言皮瓠以為蓄皆是。)从又。(又手也。所以剝取也。)為省聲。(符羈切。古音為皮皆在
十七部
。)凡皮之屬皆从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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